大家还记得QQ来消息时“嘀嘀嘀嘀嘀嘀”的提示音吗?这个声音已经成为腾讯公司的注册商标。
还有那个有人添加好友时的“咳嗽”声,也是很多人的青春回忆,腾讯也曾对这个“咳嗽”声提交过商标申请,不过因为声音商标注册困难,一直没有通过注册。
说到这里,想必很多人都感到惊奇,没想到声音居然也能注册商标?!
我们常见的大多数商标往往都是可视的,包括文字商标、图形商标、颜色商标、肖像商标、立体商标等。而声音商标却只能听,不能看,但是也能申请注册商标。
在我们国家,声音商标是从2014年5月1日新《商标法》实施后才可以注册的。我国首例声音商标是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提交的“开始曲”。
此后,陆陆续续也有企业和个人开始申请声音商标,比如雅虎的声音“Yahoo”、酷狗音乐的“Hello Kugou”,以及“口红一哥”李佳琦申请“Oh my god,买它买它!”声音商标等。
哪些声音可以申请成为商标呢?
能够申请成为声音商标的对象包括:
1、电视和广播广告中的带有明显区别的配乐;
2、企业集团宣传片中所使用的配乐;
3、公司的司歌使用的主要旋律;
4、公司或是集团产品APP使用的电子出版物或是背景音乐;
5、公司网站的背景音乐等。
申请声音商标需要注意什么?
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商标申请声明”栏选择“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并在“商标说明”栏内说明商标使用方式。
同时,申请人需在申请书商标图样框内打印或粘贴商标图样1份,该商标图样需对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进行描述,具体应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以文字加以描述。
整个商标描述(包括五线谱或者简谱及文字说明)应制作在1份商标图样中,描述应当准确、完整、客观并易于理解,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例如声音样本中有歌词的,应在商标描述中说明歌词。此外,五线谱或简谱上不要含有乐曲名称。
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还应附送声音样本。声音样本的音频文件应当储存在只读光盘中,而且该光盘内应当只有一个音频文件;声音样本的音频文件应小于5兆字节,格式为wav或mp3。
声音商标具有不可视的特点,而商标必须具有显著特征,可以起到区别产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便于消费者识别,才可以获准注册,因而声音商标申请难度较大。通常情况下,声音商标需要经过长期使用,才能取得显著特征。